1.1 |
申请者参加本计划的申请获LHI接纳后,即成为本计划的会员。会员将通过电子通知获得欢迎函。会员在登记和参加会籍时所选择的成员酒店,将被分配为该会员之会籍所属酒店(下称"所属酒店")及其會員戶口將被委派予所属的主要客户经理。當所属酒店被分配後,所属酒店将不可更改或替換。 |
1.2 |
资格要求:符合条件申请本计划会籍的公司/机构,包括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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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.1 |
参加计划的公司必须是已向成员公司所在国家政府注册的法人实体,并拥有有效的税务登记号码、商业登记号码或其他同等的文件。 |
1.2.2 |
成员指定的雇员(“雇员",与成员公司统称为“成员")符合资格参与计划。朗廷酒店集团有权要求核实获成员指定参与计划的雇员之身份,如雇员已离职,成员必须知会朗廷酒店集团。 |
1.2.3 |
即使本文载有相反的条文,成员参与(和持续参与)计划的资格将会由朗廷酒店集团绝对酌情决定。如果在任何时间无法符合以下规定,朗廷酒店集团有权撤销成员和其雇员享用计划优惠的权利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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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. |
每年在参与计划的全球朗廷酒店及度假酒店最少预订20个合资格间夜; |
ii. |
必须在登记入住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,以享有优惠房价; |
iii. |
所有房价也不提供佣金,也并非最后一间客房保证房价; |
iv. |
房价视乎客房供应而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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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 |
会籍是免费授予公司/机构,不授予个人。LHI保留接受或拒绝报名申请以及向特定公司/机构授出或不授出会籍的唯一及绝对权利。LHI可以拒绝会籍报名申请而不给予任何理由。 |
1.4 |
贵公司有责任确保自身符合条件获得并持有本计划的会籍,贵公司作为会员参与计划的权利和贵公司享受本计划优惠的权利,在所有方面均须符合本条款及细则的管辖法律及按LHI之全权绝对酌情决定。会员如违反本条款及细则内任何条文、拥有本计划会籍及/或向客户及/或任何第三方披露贵公司依据本计划获得奖赏,并因此直接或间接致令LHI产生和招致任何损失、损害、负债、费用、索赔及/或开支,则会员应就此向LHI作出全面赔偿。 |
1.5 |
除非另有定明,本计划的会籍所附有的优惠取决于其可行性。在特定情况下,某些优惠可能无法提供,LHI拥有最终裁决权而无需给予通知或理由。 |
1.6 |
如会员要求取消会籍应经由书面通知提出。 |
1.7 |
在以下情况下,LHI可全权绝对酌情决定吊销、终止或解除任何会员的会籍:(i) LHI认为继续授予该会籍有违本计划的精神;或 (ii) LHI在没有前设理由下认为此乃合适安排。 |
1.8 |
LHI保留随时更改、修改、暂停、删除或终止本计划的权利,而无须提前给予会员通知或原因。 |
1.9 |
按其全权绝对酌情决定, LHI保留随时增设、修改、删除或以其它方式变更本计划下任何条款及细则、优惠和服务的权利,而无须提前给予会员通知或原因。 |
1.10 |
LHI对本计划条款及细则的解释,就所有用意及目的而言均为最终及绝对且对会员具有约束力 |